关于进一步加强上下班纪律和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
严格执行上班制度,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也是体现机关单位良好工作秩序和干部职工良好职业素质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市接待处进一步加强上下班纪律、严禁公车私用,现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坚决杜绝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岗现象。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溜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上。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按规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备案制度。
三是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销假必须履行书面手续,在办公室登记备案。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半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半天和离开市区由分管领导审核,一把手批准。科室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内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班子成员请假,经一把手审批。
四是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干部职工工作日午餐饮酒,影响工作,损害公务人员的形象,必须坚决禁止。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和临时调配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六是严肃纪律处理。接待处将进一步加大上下班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力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干部职工,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对疏于管理,导致本科室、本单位纪律松弛,作风涣散的科室负责人,要相应追究责任。对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发生的一切后果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市委市政府接待处
2014年5月9日